
法定產假增加至14個星期 (已經生效)
各位人力資源從業員注意, 由2020年12月11日起,法定產假已增加至14個星期 ! ! ! 延長定產假至14個星期 條例下,法定產假由原本的10個星期增加至14個星期,讓合資格的僱員在緊接10個星期的產假後連續放取。而現時法定產假薪酬的比率將維持不變,即仍是僱員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。 新增「發還產假薪酬計劃」 政府在新條例下容許僱主通過「發還產假薪酬計劃」向政府申請資助,發還已支付的產假薪酬。須留意資助金額上限為每位僱員80,000港元。現時,政府仍在就「發還產假薪酬計劃」進行準備工作,有需要的人力資源從業員應妥善保留相關文件,並留意2021年的公佈細則。 修訂流產的定義 較少人注意到,修訂條例亦把流產的定義由懷孕28個星期減至24個星期,即加強對僱員的保障。 修訂疾病津貼的證明 在新條例下,僱員如能出示由醫療專業人員(註冊醫生,註冊中醫,註冊助產士或註冊護士)簽發的到診證明書,即俗稱「到診紙」,亦可獲得疾病津貼。 延長法定侍產假可選擇休假的期間 除了法定產假的延長,合資格的男性僱員可以在預計其子女產期前4個星期至實際產期後14個星期(而非原